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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布局19个专业大类、建成250个重点骨干专业......未来四年湖北高职教育将这样发展!

导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结合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发布了《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2017至2020年,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将加快专业结构调整,合理布局19个专业大类,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总量和覆盖面,建成250个重点骨干专业,其中品牌专业100个、特色专业150个。

  下面一起来看看未来四年我省高职教育创新将会怎样发展。

合理布局19个专业大类

  按照《实施方案》,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将加快专业结构调整,合理布局农林牧渔、食品药品与粮食、生物化工、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等19个专业大类。

农林牧渔大类

  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着力点,稳步发展种植养殖类专业,加快发展我省亟需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园艺技术、园林绿化、农产品经营、宠物、特种养殖等相关专业,大力开展农林业新技术、新业态应用培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林业经营者。(承担院校:湖北生物科技职院、湖北生态工程职院、各市州综合类高职院校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围绕我省食品、医药工业发展目标,面向武汉、襄阳、宜昌、荆州等地农产品加工、食品、酿酒和武汉、宜昌、石首、蕲春等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稳步发展食品工业类专业,加快发展药品制造类专业,积极培育发展食品质量与安全、营养、食品药品管理以及粮食类专业。(承担院校:湖北轻工职院、湖北生物科技职院、长江职院、各食品医药产业聚集区综合类高职院校)

生物化工大类

  加快发展应用化工、精细化工、化工装备技术等化工技术类专业和化工生物技术等专业。(承担院校:湖北三峡职院、武汉软件工程职院、各生物化工产业聚集区综合类高职院校)

交通运输大类

  稳步发展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邮政运输类专业,加快发展航空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类专业,积极培育智能交通、飞机维修和管道运输类等专业。(承担院校:武汉铁路职院、武汉交通职院、湖北交通职院等以及各市州综合类高职院校)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加快发展黑色金属材料类,积极培育发展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和建筑材料类专业。稳步发展电力技术类和热能与发电工程类专业,加快发展新能源发电工程类专业。(承担院校:武汉电力职院、三峡电力职院、武汉工程职院、涉及能源动力与材料类专业工科类高职院校)

土木建筑大类

  稳步发展建筑设计类、土建施工类、建筑工程管理类等专业,加快发展市政工程管理类和房地产类等专业,积极培育建筑信息化管理、智能绿色家居、专业中介服务、消防工程、空调工程、城市燃气等领域相关专业。(承担院校:湖北城市建设职院、湖北水利水电职院、长江工程职院、武汉城市职院、各市州综合类高职院校等)

水利大类

  稳步发展水文与水资源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专业,积极培育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专业。(承担院校:湖北水利水电职院、长江工程职院、三峡电力职院)

装备制造大类

  (1)汽车制造(含新能源汽车)。稳步发展汽车制造类专业,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类专业,加快发展汽车服务类和基于车联网的汽车制造生产性服务业相关专业。(承担院校:武汉、襄阳、十堰、随州等汽车工业聚集区高职院校等)

  (2)机械装备制造。稳步发展机械设计与制造类并推进相关专业升级改造,加快发展亟需的特种加工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和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修、智能控制技术、工业网络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等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专业。(承担院校:武汉职院、武汉、襄阳、宜昌、孝感、黄石等装备制造聚集区综合类高职院校等)

  (3)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积极培育无人机应用技术等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类专业群。(承担院校:武汉、襄阳、荆门等涉及机电类专业高职院校)

  (4)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稳步发展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类专业。(承担院校:武汉船舶职院、武汉交通职院)

  (5)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围绕我省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目标,面向武汉、襄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和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基地,稳步发展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与应用产业链专业群。(承担院校:武汉、襄阳等有关职业院校)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稳步发展资源勘查类、地质类、石油与天然气类专业,加快发展测绘地理信息类、环境保护类专业,积极培育气象类、安全类专业。(承担院校:湖北国土资源职院、长江工程职院、湖北科技职院、湖北工业职院、湖北水利水电职院等高职院校)

电子信息大类

  加快发展与移动互联网、卫星导航、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穿戴设备、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应用和新型商业模式密切相关的专业。(承担院校:武汉软件工程职院、武汉职院以及涉及电子信息类专业的各综合类、工科类高职院校)

轻工纺织大类

  稳步发展轻化工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专业,积极培育包装类专业。(承担院校:武汉职院、武汉软件工程职院、各服装轻工产业聚集区综合类高职院校)

财经商贸大类

  稳步发展财政税务类、金融类、统计类、经济贸易类、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加快发展市场营销类、电子商务类、物流类专业,积极培育与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服务、连锁经营、专业物流等密切相关的专业。(承担院校:武汉交通职院、咸宁职院、湖北财税职院、涉及财经商贸类专业各综合类高职院校等)

医药卫生大类

  严格控制发展临床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稳步发展医学技术类专业、护理类专业,加快发展康复治疗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专业,积极培育精密医疗器械技术等相关专业。(承担院校:湖北中医药高专、各涉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

旅游大类

  加快发展旅游类、餐饮类相关专业,积极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智慧旅游类和会展类专业。(承担院校:武汉职院、三峡旅游职院、恩施职院、武汉城市职院、各涉旅游类高职院校)

文化艺术大类

  稳步发展表演艺术类专业,加快发展适应需求的艺术设计类专业,积极培育民族文化类、文化服务类相关专业。(承担院校:湖北艺术职院、江汉艺术职院、长江职院、各涉文化艺术类专业高职院校)

新闻传播大类

  稳步发展新闻出版类专业,加快发展影视多媒体技术、摄影摄像技术等专业。(承担院校:武汉信息传播职院、长江职院、各涉新闻传播类专业高职院校)

教育与体育大类

  控制发展语言类、文秘类专业,稳步发展教育类、体育类一般专业,加快发展健身指导与管理、早期教育等领域相关专业。(承担院校:湖北幼儿师专、武汉城市职院、江汉艺术职院等涉及教育与体育大类专业的各高职院校)

公安与司法大类

  严格控制发展公安司法类专业,稳步发展安全防范技术等社会需求量较大的专业。(承担院校:武汉警官职院)

公共管理服务大类

  稳步发展公共事业类、公共管理类专业,加快发展以老年服务与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为代表的公共服务类专业。(承担院校:武汉民政职院、湖北青年职院、各市州综合类高职院校等)

建成250个重点骨干专业

  面向湖北重点发展产业,建成250个左右紧贴产业发展、校企深度合作、社会认可度高的重点骨干专业,其中品牌专业100个、特色专业150个。

  支持高职院校依托重点骨干专业(群),面向企业的创新需求,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与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提高专业的技术协同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人才和社会紧缺人才,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努力建成25所左右

省级以上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鼓励支持各高职院校自主开展优质高职学校建设,坚持以示范建设引领发展,努力建成25所左右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综合办学水平领先、办学条件良好、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行业优势突出的省级以上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其中15所左右到达国家级优质高职学校水平。优质高职学校建设重在优势特色专业聚焦、育人模式创新、高素质人才队伍培养、实质性国际合作推进、技术创新与社会服务能力提升。

深化分类招生考试改革

  逐步扩大“技能高考”专业类别与招生规模,进一步规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规范实施五年制中高职衔接培养、高职与应用型普通高校联合培养,建立技能优秀中高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政策,支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本地或行业特殊需求探索开展自主单独招生等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完善技术兵种与高等职业院校联合招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组织方式和支持政策,支持技术兵种全程参与人才培养。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紧密围绕湖北区域或行业发展需求,以合作共育人才、推动产品技术升级为重点,深入推进高等职业院校与湖北本地企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在省级及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在鄂骨干企业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发展中心或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高等职业院校的规划、指导、评价和管理,推动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就业形势分析、专业预警定期发布制度。推动有关骨干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试点院校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要求,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组织课程教学、共同开展学生教育管理。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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